青岛1.5501公顷土地转为建设用地 涉及姜山镇、水集街道

2020-12-25 18:01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2139)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近日,莱西市人民政府征收(农转用)土地公告(2020年第20号)发布,公告称,2020年12月1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莱西市2020年第18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青政地字〔2020〕140号)批准岛城1.5501公顷土地转为建设用地。

征收(农转用)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一:位于姜山镇东岭后村,总面积0.0384公顷,涉及东岭后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384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农民住房用地。

地块二:位于姜山镇后张家庄村,总面积0.2331公顷,涉及后张家庄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2331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三:位于水集街道北庄扶村,总面积0.5842公顷,涉及北庄扶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3710公顷,沟渠0.0350公顷,设施农用地0.0498公顷,其他草地0.1284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农民住房用地。

地块四:位于水集街道产芝村,总面积 0.6944公顷,涉及产芝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6875公顷,沟渠0.0041公顷,其他草地0.0028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农民住房用地。

公告称,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农转用)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农转用)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