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将探索自雇主工伤保障制度 保障新业态从业者权益
2021-01-05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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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全媒体记者 肖玲玲
随着新业态的蓬勃发展,用工形式越来越多样化,灵活就业人员越来越多,这部分人群若发生工伤该如何保障?1月5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向国家人社部汇报,青岛将分步解决这部分人群的工伤保障问题,尽快实现工伤保障职业人群全覆盖。
发布会现场,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障问题,此前该局对此进行了专题研究,经向国家人社部汇报,将分步解决这部分人群的工伤保障问题,尽快实现工伤保障职业人群全覆盖。
一是研究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按照国家人社部统一部署,对于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网络信息技术手段,基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形式提供出行、外卖或即时递送等劳动并获得报酬或收入的平台从业人员,试行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制度,将依托平台就业的灵活就业人群纳入工伤保障范围。
二是研究非劳动关系从业人员工伤保障办法。将《工伤保险条例》法定保障主体招用非劳动关系从业人员(包括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实习学生、通过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村委会和居委会工作人员等其他非劳动关系从业人员)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范围。
三是探索自雇主工伤保障制度。自雇主本质上属于创业个体。目前我国现行工伤保险法律保障的主体是用人单位,需要突破国家法律法规,难度很大,青岛将积极探讨引入商业保险模式,解决自雇主人群的工伤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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