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对徐贵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1-01-17 18:06 最高检阅读 (32458) 扫描到手机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一级巡视员徐贵(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贵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南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徐贵利用其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县委书记、钦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钦州市委副书记、钦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人员在工程承揽、设备采购、职务晋升和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高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