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拟征地用于公路、安置区项目建设 涉及白沙河、李园、凤台街道等

2021-01-26 16:33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43779)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近日,平度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平拟征公告〔2020〕26 号)发布,拟征收土地用于公路、安置区项目建设。

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 1 用于开发区新建威海路(香港路至海尔路以西路段)工程项目建设,地块 2 用于李园街道新建兰州路(红旗路至原青沙路段)工程项目建设,地块 3 用于李园街道新建兰州路(原青沙路至青岛路段)工程项目建设,地块 4 用于李园街道新建兰州路(青岛路至南宁路段)工程项目建设,地块 5 用于李园街道新建兰州路(南宁路至厦门路段)工程项目建设,地块 6 用于开发区杨家庄安置区项目建设。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置范围:开发区新建威海路(香港路至海尔路以西路段)工程项目范围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河街道后八里庄村 用途:公路用地

地块二位置范围:李园街道新建兰州路(红旗路至原青沙路段)工程项目范围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园街道西关村、柳行头村、西马家沟村、东马家沟村

用途:公路用地

地块三位置范围:李园街道新建兰州路(原青沙路至青岛路段)工程项目范围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园街道西马家沟村、东马家沟村 用途:公路用地

地块四位置范围:李园街道新建兰州路(青岛路至南宁路段)工程项目范围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园街道西阁村、东马家沟村 用途:公路用地

地块五位置范围:李园街道新建兰州路(南宁路至厦门路段)工程项目范围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园街道西阁村 用途:公路用地

地块六位置范围:凤台街道青岛中稷华信置业有限公司以北、杨家庄村建设用地以南、青岛天柱

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生活区域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河街道杨家庄村 用途:住宅用地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 号)文件公布的平度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 1 个区片,一级区片补偿 105 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2 号)规定执行;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街道办事处、村庄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根据公告,拟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由平度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制定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