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重负重坚毅前行——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回眸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省人大常委会知重负重、坚毅前行的一年。
这一年,地方立法蹄疾步稳、精准精细,创出多项“全国第一”;人大监督盯重点、破难点,监督的“牙齿”越来越硬;代表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各级人大代表认真履职尽责,为人民握紧“权杖”……
打出“组合拳”,依法防控显担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依法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的决定、命令并组织实施。”2月13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紧要关口,省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及时作出《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传染病疫情期间,到同一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3月26日,全国首部省级层面关于医疗废物管理的专门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公布施行。
“疫情之下,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头等大事。省人大常委会及时调整立法计划,把一些防控疫情急需的法规提上日程,着力补齐法规‘短板’。”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省委部署,省人大常委会还于2月启动、11月推出《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人大代表是疫情防控的重要力量。我省有13万余名各级人大代表,1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出《致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的一封信》,倡议代表打头阵、当表率、作贡献,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
“若因疫情耽误肿瘤患者救治,就是失职”,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肿瘤医院院长于金明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医疗服务,确保患者得到及时诊治;省人大代表、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总裁于孟生紧急调派临工工程机械设备、操作手火速奔赴武汉火神山、雷神山医院,支援医院建设;“挑最好的菜,送最可敬的人”,全国人大代表、聊城市茌平区贾寨镇耿店村党支部书记耿遵珠带领村民向湖北医护人员捐赠蔬菜……闻令而动,同心战“疫”,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或坚守一线抓防控,或支援湖北献爱心,或克服困难复工复产,展现了新时代人大代表的风采。
“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更接地气更有效力
“每年七月为本省的红色文化主题月”“建立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名录制度”“列入保护名录的红色文化遗存实行保护责任人制度”……11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红色遗存和革命精神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
“红色基因就是要传承。山东红色文化资源丰富厚重,通过立法进一步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
小智治事,大智立法。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地方立法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以高质量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高水平治理。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共制定地方性法规、决定18件,修改法规19件,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决定46件。
改革创新立法,彰显“力度”。《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围绕贸易便利、创新驱动、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等方面加强制度设计,为推进自贸试验区体制机制创新、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提供法治保障。《山东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确立“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明确“不得擅自对乡镇增设‘一票否决’事项”,是全国首部以减轻基层负担、强化工作保障、完善乡镇服务管理职能为宗旨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民生保障立法,饱含“温度”。《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将近年来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固化为法规条款,既为养老服务从业者提供法治保障、政策支持,也进一步明确其责任和义务,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健康发展。《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是全国首部以公共法律服务为主题的省级专项法规,率先明确无偿公共法律服务事项范围,规定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并配备法律顾问,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省人大常委会起草多项法规时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的原则,需要几条定几条,重在解决实际问题,使立法更接地气、更有效力。
高擎法律监督“利剑”,敢管敢言求实效
“执法检查发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进展不平衡,标准不够高,有的出现反弹,还有些城市有盲区和死角,下一步有何措施和安排?”“如何防止水质量监测数据失真或造假?”……
9月24日,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现场+视频”的方式,对全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情况进行专题询问。此前,省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对全省贯彻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全面掌握了真实情况。
针对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和整改要求,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逐项推进落实,到年底全省设区的市166条城市黑臭水体已全部治理达标。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和重要途径。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坚持“师出有名”,严格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检查,出重拳、求实效,坚决让法律法规落地生威。
不仅如此,省人大常委会还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持续加强对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连续两年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围绕学习贯彻民法典,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并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各级加大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力度;针对财政运行面临的实际困难,对地方新增专项债券、中央特别国债和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开展专题审议,支持政府强化财政政策和资金保障,帮助基层纾解困难,确保民生支出。
搭平台、拓载体,支持代表当好“贴心人”“代言人”
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经济和社会事务的使者。省人大常委会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健全代表工作机制,深化提升代表工作实效,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深入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解决饮水、用电、行路等实际问题,帮助群众就业增收致富……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人大代表有力量。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44个省人大代表小组、267名代表与311个扶贫工作重点村或发展相对薄弱的村建立固定联系,形成了对口联系指导和精准帮扶的有效机制,为村庄带去了实实在在的改变。
支持人大代表采取多种方式履职尽责,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推广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做法,13个设区的市组织住本市的省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围绕推动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围绕黄河生态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红色文化保护传承等专题先后开展8次调研视察活动。
向人民代表大会提交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能、行使权利的一个主要形式和途径。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省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37件、建议1171件。省人大常委会加大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督办力度,37件议案已经处理完毕,1142件建议已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