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莱阳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农村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

2021-02-09 15:56 廉洁莱阳阅读 (64542) 扫描到手机

2月8日,莱阳市纪委监委对4起酒驾醉驾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万第镇黄金沟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赵名波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18年11月8日18时许,赵名波醉酒后驾驶摩托车沿龙门东路由东西行至龙门东路与渤海路路口处时,与前方顺行的机动车相撞,被依法判处拘役并处罚金。2019年8月,赵名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龙旺庄街道北曲格庄村村委会主任赵旭日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8月13日17时3分,赵旭日在未携带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莱阳市中心车站处,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被依法给予暂扣驾驶证6个月和罚款的行政处罚。鉴于其曾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市纪委给予党纪处分,2019年12月,赵旭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万第镇小院村原党支部书记赵令国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问题。2018年2月21日14时46分,赵令国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行至大寺街与昌山路交叉路口处,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020年4月,赵令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城厢街道城南村党委书记兼村委会委员于洋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8年7月8日14时,于洋酒后驾驶机动车行至望石路处,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被依法给予暂扣驾驶证6个月和罚款的行政处罚。2020年5月,于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