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召开全区文物安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动员部署会议

2021-02-23 19:55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4667) 扫描到手机

风口财经记者 刘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考古和文物保护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市文旅部门对文物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整治文物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2月23 日上午,崂山区文物安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在崂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召开。崂山区文旅委主任王兰波、副主任李作钦、副主任苏本江、副主任慕海波等出席会议,各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文旅委相关处室、各游览区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区文旅委副主任李作钦深入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苏本江副主任传达了《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淄博市、曲阜市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负责同志检讨发言>的通知》;慕海波副主任宣读了《崂山区文物安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总体实施方案》。区文旅委主任王兰波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做好文物保护,既是政治责任,也是发展要务,百日攻坚行动,重点在“攻坚”,关键看“行动”。崂山文物资源丰富,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崂山道教建筑群、朝连岛灯塔),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50处。这些蕴藏历史文化脉络的文物既是城市的灵魂、宝贵的财富,也是发展文化旅游事业的根基,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们要以对崂山历史、人民和后代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增强城市文化底蕴,留住城市历史文脉,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他强调,首先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文物安全。要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把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指南,贯彻到崂山区文物工作的各个方面,牢牢把握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特殊性,更加自觉地肩负起文物保护的责任和担当;二要聚力百日攻坚,决胜集中行动。这次全省统一开展的文物安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将通过文物安全大检查、违法违规大整治、能力素质大提升等内容,全面提高文物保护能力和监管水平。为确保此次攻坚行动顺利开展,崂山区研究制订了文物安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攻坚行动开展。下一步,重点抓好考古勘探发掘、安全责任落实、制度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检查, 严格整治未经审批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施工,擅自迁移、拆除、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擅自在原址重建不可移动文物等行为,坚决避免出现因管理不力导致的文物破坏损毁、盗掘盗挖等现象。

他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层层落实属地化保护责任。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遗产,要严格文物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文物保护政府主体责任、文化和旅游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管理使用部门的直接责任。各街道办事处和各游览区管理服务中心要按照文物保护“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好辖区文物安全的属地责任,特别是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责任,包括建立台账、日常监管、安全防护、修缮报批等;要坚守安全底线,积极保护抢救。安全是文物工作的生命线,要始终把文物安全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坚持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并重,充分运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全面加强文物安全防范技术和保护设施建设,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设施运行维护、应急演练处置等工作,将风险防患于未然。下一步,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等上级文物主管部门支持,利用3至5年时间,对全区文物实施修复提升和抢救性保护一揽子工程,高标准、高质量修缮一批重点项目,有效保护和活化崂山文物,让宝贵遗产世代传承、焕发新的光彩。同时要积极发挥文物资源独特作用,促进文物合理利用,进一步传承文化内涵,延续崂山文脉,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他强调要提升能力素质,改进工作作风。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精心钻研文物保护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法治意识、法治能力和业务水平。要将文物安全保护工作纳入考核体系,严格责任追究,加强队伍建设,充实专业人才,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为文物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同时,要大力宣传文物保护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以及取得成效,形成全社会关注攻坚行动、支持文物保护的浓厚氛围。

为严格落实文物安全责任,明晰工作职责,切实解决文物安全“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会上,区文旅委李作钦副主任代表崂山区政府、崂山区文旅委与各街道办事处、各游览区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通过层层落实属地化责任,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