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莱交警全力保障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有效使用

2021-02-23 21:13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2002)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 马啸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一项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机动车交强险的补充,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伤者在能够得到及时医治和救助。自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运行以来,青岛交警潍莱高速公路大队主动作为、热心服务,对每起伤人事故进行梳理,实现救助基金对交通事故伤者告知率100%。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后,安排专人跟进,负责从申请、准备材料到审核、垫付等各个环节的无缝衔接,真正做到急病情所急,想伤者所想,保证垫付资金快速到位,实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垫付率100%。特别是今年以来,他们先后又为2人次办理救助基金,共垫付抢救费用等累计10余万元,使伤者及时得到救助,挽救了生命,获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为增强群众幸福感、提升满意度、化解矛盾纠纷做出贡献。

那么,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形可以使用社会救助基金,又应该如何办理呢?记者从交警潍莱高速公路大队了解到,目前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有三种情形: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保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假如发生一起机动车伤人事故,符合以上三种情形需要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会告知医疗机构,启动绿色通道来紧急抢救,抢救费用先使用交强险责任限额,超出部分由救助基金垫付,垫付的抢救费用最高可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