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们守护您的权益! 半岛都市报《莱西新闻》开通消费维权热线

2021-02-24 21:04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73113)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谢浩军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新的商品和服务越来越多,一些消费纠纷也随之出现,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当然,消费者越来越注重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半岛都市报《莱西新闻》维权热线83961002开通,如果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什么难题,都可以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帮助众多消费者维权

半岛都市报《莱西新闻》自成立以来,一直关注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帮助很多消费者解决困扰。在过去的几年,半岛记者接到众多消费者有关房产、汽车、网购等诸多方面消费纠纷求助,半岛记者第一时间进行跟踪采访,并帮助他们解决难题。

2020年3月份,有市民在购买的火腿肠中吃出了塑料,半岛记者进行跟踪采访,最终帮助消费者合理维权,收到消费者的赞誉。

典型案例分享

半岛记者还从莱西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了解了部分案例。2020年11月23日,王先生来到莱西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反映:自己于8月在某车行花费54000元购买某品牌汽车,现车辆出现质量问题送至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但至今未修复,于是王先生要求协调尽快给予赔偿。

接到投诉后,莱西市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联系王先生了解了情况,并于11月24日到车行及特约维修站现场核实情况。经调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在了解相关情况和掌握相关证据后,经过多次沟通后,12月10日工作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约消费者、厂家代表来到车行现场进行了调解,厂家提供了换车及补偿两种解决方案,消费者接受7000元的补偿,三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对此,消费者表示满意并感激。

案例评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条“汽车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约定维护、修理、更换、退货以及损失赔偿等事项,建立与其销售规模相适应的并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服务组织。汽车售出后主要部件出现安全性能故障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免费进行修理、更换或者退货”。本案中,消费者在购买车辆后行驶不到600公里时,在高速行驶时车辆出现抖动现象,去特约维修站维修了10多次,更换了10多个配件,也没有维修好,维修工期过长,且未提供备用车,汽车维修的服务质量直接影响到了消费者的幸福感。据相关法律规定,保修期内因质量原因维修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提供备用车或补偿交通费用,根据当地的相关经济水平,合理确定金额。对此,莱西市消保委对消费者王先生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给予支持,并最终通过不懈调解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得到消费者的赞誉。

多种方式联系我们

本报《莱西新闻》曾帮助很多消费者解决了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如果您在日常消费中遇到消费纠纷,都可以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1、半岛都市报《莱西新闻》维权热线:83961002

2、在“莱西V视”微信公众号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