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核查不合格 中筑建设集团被山东省住建厅处罚

2021-02-28 17:08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51507)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郭振亮

近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鲁建罚字〔202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查,中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条件核查不合格,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山东省住建厅于2021年1月11日向中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鲁建罚告字〔2021〕4号),中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陈述、申辩。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山东省住建厅决定对中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鲁JZ安许证字〔2015〕021446)30日的行政处罚。处罚期限自中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收缴之日起计算。

《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满前10个工作日,中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发还《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接受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山东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