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没拿到赔偿 青岛东宝链条:鉴定后统一支付

2021-03-02 11:11 信网阅读 (3253047) 扫描到手机

信网3月1日讯 蒋先生是青岛东宝链条有限公司的车间工人,去年9月份他在作业时指头骨折,其妻子请假为其陪护,后期蒋先生要求公司赔付除医药费以外的陪护费等相关费用,但东宝链条却并未向其支付。该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认定蒋先生的工伤情况,待其出示工伤认定鉴定报告书后,将统一支付相关赔偿费用。

2020年9月26日,青岛东宝链条有限公司的车间工人蒋先生在作业过程中,左手大拇指因被机器挤压而导致了粉碎性骨折,事后被公司方认定为工伤。蒋先生也请了一段时间的假住院治疗,其妻子到医院进行陪护。医疗期结束后,蒋先生要求公司支付其妻子陪护费1200元,但公司却迟迟未进行赔付,除此之外,蒋先生后续的康复费用以及器材使用等费用,公司也并未进行表态。“陪护费到现在也不给,另外年底的奖金也没有发,所有的员工年前都发了奖金,我却没有。”蒋先生在网上发帖称。

根据蒋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与青岛东宝链条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负责人承认蒋先生发了工伤事故,待具体的工伤鉴定报告书提交后,将会统一进行赔偿。蒋先生受伤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约1万6千元左右,均由公司方支付,并且在其请假休病期间,公司方按照青岛市最低基本工资标准向蒋先生发放工资,并正常缴纳其五险一金。

负责人表示:“对方提出了1200元的陪护费,包括后期的一些赔偿费用,公司一定会支付。在员工提供医院正规假条以及相关机构出具的工伤鉴定报告后,我们根据政府的规定支付费用,目前我们并不了解员工现在是几级的程度,无法进行赔付。对于奖金来说,不是所有的员工都有,根据领导指示,该员工很长时间没参加工作,也没评级,无法发放,昨天也跟他沟通过了。”

后续,记者通过青岛市城阳区城阳区劳动监察大队了解到,青岛东宝链条有限公司应支付蒋先生相关陪护费用,但牵扯工伤的事情比较复杂,伤情种类也较多,根据一般流程,公司方可以在工伤鉴定报告材料后统一进行赔付。信网记者 王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