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隆嘉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1.25万元!

2021-03-04 17:12 信用诸城阅读 (64886) 扫描到手机

近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对诸城市隆嘉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

诸环罚字【2020】276号显示,诸城市隆嘉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违法事实为位于诸城市诸冯街246号的汽车配件生产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正式生产。处罚内容为罚款1.25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