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和扬万悦城住宅楼未取得验线确认书被处罚

2021-03-04 17:21 信用潍坊阅读 (62927) 扫描到手机

近日,潍坊市奎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对潍坊和扬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潍坊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处罚。

潍奎综罚决字〔2021〕第5002号显示,潍坊和扬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处罚名称为未取得验线确认书,处罚事由为宝通街潍州路东南角开的和扬 万悦城(二期)5#住宅楼、8#住宅楼及沿街商业未取得验线确认书,违反了《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

潍奎综罚决字〔2021〕第5003号显示,潍坊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罚名称为未取得验线确认书,处罚事由为宝通街潍州路东南角开的和扬 万悦城6#、7#、10#、11#、14#住宅楼未取得验线确认书,违反了《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