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出台基层河湖长履职尽责考评办法

2021-03-09 12:37 青岛市司法局阅读 (35167) 扫描到手机

为确保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不断加快推进全市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转变,近日,市河长制办公室研究制定了考评办法,加强对区(市)“抓镇(街)促村(社区)”工作的监督考评,进一步强化基层河长湖长履职尽责。

考评办法实行百分制,采取负面清单形式量化赋分,市对区(市)“抓镇(街)促村(社区)”开展落实情况实行月统计、季考评、年度综合排名的方式进行。

我市“抓镇(街)促村(社区)”工作,将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紧盯短板弱项,重点突破、强力推动,细化实化改进完善监督考核制度,狠抓制度执行和工作落实,加强对基层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考评,坚决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最基层,以更坚决的工作态度、更扎实的工作作风、更有力的工作措施,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把解决问题作为河湖管理的主要抓手,把消除问题作为检验管护成效的核心标准,对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努力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