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广场变成海藻打捞场?市南区执法部门回应了……

2021-03-15 14:26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58560)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洪智 通讯员 姜越

近日,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学党史、守初心、步巡市南”活动,巡查人员步巡经过音乐广场时发现,在广场南侧临海一线护栏聚集很多打捞石花菜市民,以中老年人居多。

据了解,市民打捞石花菜是为了做凉粉,一些市民将打捞上来的海草和石花菜直接铺在地面上进行分拣,还有个别人将石花菜拣走后不清理地面,遗留了一地海草碎片。这些海藻若不及时清理会产生异味,并且会粘贴地面不易清扫,严重影响了景区的旅游环境。巡查人员现场对此不文明现象进行了制止和劝离。

在此向广大市民积极呼吁,美丽的环境需要全体市民的共同维护,不要为了盘中美味影响了岛城的旅游形象,爱护环境人人有责。

链接:

《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第二款“禁止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晾晒有碍市容的物品”。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禁止下列损害环境卫生的行为:

……

(二)乱倒粪便、污水;

(三)乱弃瓜果皮核、纸屑、烟蒂、口香糖、物品包装等废弃物;

……

违反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第十条“禁止下列行为:(二)在道路或桥涵上排放、流洒废水及其他污染物,拌合泥浆,打砸硬物,晾晒、冲洗、焚烧物品;”

第四十五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可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处理,对下列行为可并处罚款:

(三)有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行为,损坏路面的,每平方米罚款一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