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故隐患举报渠道新增“12345”政务服务热线

2021-03-23 15:51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阅读 (63908) 扫描到手机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玉岩

3月23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应急管理厅主要负责同志和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同志等解读《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据统计,2020年全省共受理各类安全生产举报3807件,经查属实或部分属实的1101件,共兑现奖励金额31.2万元。从举报问题类型来看,反映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2200件,反映非法违法行为举报的638件,反映生产安全事故举报的153件,反映其他问题线索的816件,隐患、非法违法、事故这三大类占全部举报数量的78.6%。从举报方式看,电话举报2489件占65.4%,仍然是举报最主要的渠道,其次是各级转办、交办等794件占20.9%,网络举报408件占10.7%。从举报行业类型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类受理举报1095起占28.8%,烟花爆竹类举报232起占6.1%,工贸领域包含冶金、建材、机械等八大行业举报1720起占45.2%,其他行业领域类举报583起占15.3%。

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曹鲁介绍,从去年举报受理情况来看,存在受理举报查实率低、发放奖金额度小等问题,一方面说明举报工作中的制度建立、流程设计等方面还有欠缺;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中群众虽然对安全生产工作十分关注,但可能有的对向谁举报、怎么举报不太清楚,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了解把握不准等原因,举报查实率还不够高。

为此,新的《办法》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受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负责、分级受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社会公众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能源、消防救援等部门举报其监管行业或领域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同时也明确,逐级举报有关部门无法受理或者未及时处理的,举报人可以向省级有关部门举报。

受理渠道上,在保留电话、书信、来访等传统举报方式的基础上,按照“放管服”便民要求,我们增加了社会公众比较熟悉和习惯使用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以及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设置专门入口、研发手机客户端等多种渠道。

此外,曹鲁介绍,为提供更有效的举报,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尽量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办法》严格规定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和使用举报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举报人任何个人信息和任何举报内容,给予举报人最大程度的保护。 举报时尽量能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特别是举报人发现问题隐患的企业名称和地址,举报时要有具体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在奖励发放方面,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经核实,给予第一个做出有效举报的实名举报人一次性奖励,不重复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由第一署名人持本人有效证件及其他联名举报人的有效委托文书和有效证件领取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