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首发的这份《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见成效,房屋腾迁顺利完成

2021-03-25 22:30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53540)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 郭栋

“俺房子被占了两三年,今天可算是回到自己手里了,法官们为了俺这个事儿,也真是想尽了办法费尽了心。没有那份预告书,估计俺这个事儿还弄不利索。这真是给咱老百姓解了忧,办了事儿。”对着镜头,申请执行人陈某的欣喜溢于言表。

陈某说的预告书是什么?一份预告书起了什么作用?这还得从一桩房屋租赁纠纷说起。

2016年3月,耿某某承租陈某位于李沧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后因租金问题双方发生纠纷,陈某认为耿某某一直拖延租金及物业费,要求解除租赁合同;耿某某却说双方当初定的是长期租赁,自己还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两边只是对租金多少和付款方式没形成一致意见。案子起诉到了法院,经过审判,耿某某被判令支付租金并返还租赁房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耿某某承诺于2021年1月15日前从房屋内搬出并支付租金。但到期没有如期搬离。

经执行法官几次督促,耿某某还是没有履行腾迁义务的意思。“明明有能力却偏偏就是不搬,我们认为这样下去不行。这个问题要解决,不能让人家申请人的权益就一直悬在那里。要不然,法律的权威体现在哪里?我们的司法公信力体现在哪里?必须采取更坚决有力的措施,让她感觉到压力,试得着疼!”执行团队的团队长孙海翔说。

经过讨论研究,一种新的执行方案形成了----以《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的形式,明确告知耿某某再不履行义务,等待她的将会是刑罚的严惩。这份在全市首发的预告书,贴到了耿某某的家门口。但工作并没有到此为止,办案团队持续跟进,秉着善意执行的理念,联系耿某某讲清后果、言明利害,给其留下自觉履行义务的最后机会。

迫于法律的威严和对刑事犯罪的戒惧,耿某某主动表示愿意腾退房屋。2021年3月25日,在李沧法院执行干警的协调监督以及媒体记者的见证下,房屋腾迁顺利完成,案件圆满画上句号。“现在我们正在进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教育整顿不是一句空话,更不是走过场。教育整顿的效果,就是要实实在在地体现在执法办案上,体现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上。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完善执行机制,创新执行举措,让预告书这样的好办法好措施更多地涌现出来,固定下来,形成常态化,努力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刘明好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