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征地公告!平度拟征收地块用于工程项目建设,涉及凤台、李园街道等

2021-03-26 15:43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61369)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26日,平度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平拟征公告〔2021〕5号)发布。

拟征收土地用于工程项目建设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 1 用于新建金台路(经三路至上海路段)工程项目建设,地块 2 用于新建金台路(经三路至重庆路段)工程项目建设,地块 3 用于新建苏州路(上海路至规划南外环路段)工程项目建设,地块 4 用于新建长春路(杭州路至规划滨河西路段)工程项目建设,地块 5 用于新建桂林路(杭州路至滨河西路段)工程项目建设,地块 6 用于李园街道西马家沟村片区改造安置区项目建设。上述项目为交通、住宅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四”种征收情形,属于公共利益的范畴。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公布

地块一位置范围:凤台街道新建金台路(经三路至上海路段)范围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凤台街道臧家疃村、小刘家疃村 用途:交通用地

地块二位置范围:凤台街道新建金台路(经三路至重庆路段)范围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凤台街道臧家疃村、东崔家疃村 用途:交通用地

地块三位置范围:凤台街道新建苏州路(上海路至规划南外环路段)范围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凤台街道小洪沟村、黄家道口村 用途:交通用地

地块四位置范围:凤台街道新建长春路(杭州路至规划滨河西路段)范围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凤台街道小官家庄村、小李家疃村、大窑村、西潘家疃村、河崖村、

东潘家疃村 用途:交通用地

地块五位置范围:凤台街道新建桂林路(杭州路至滨河西路段)范围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凤台街道小窑村、杨家庄村 用途:交通用地

地块六位置范围:李园街道锦州路以东、规划西安路以南、老青沙路以西、青岛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园街道西马家沟村 用途:住宅用地

根据公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 号)文件公布的平度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 1 个区片,一级区片补偿 105 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2 号)规定执行;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街道办事处、村庄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