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时评丨防治性骚扰,深圳做法值得借鉴

2021-03-28 23:16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86807) 扫描到手机

半岛评论员 高书华

提到性骚扰,人们并不陌生,近年来发生在职场和公共场合的性骚扰案例也不鲜见,但如何界定性骚扰、受害人怎样维权,却一直处于模糊地带。近日,深圳市妇联、教育局、公安局等九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圳市防治性骚扰行为指南》,这是我国首个指导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建立防治性骚扰工作机制的制度性文件,也首次明确性骚扰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十多种。

给性骚扰下定义,让公众能够准确识别与防范性骚扰,深圳的做法无疑开了个好头,这份指南首次明确了性骚扰行为的构成要件、具体表现形式、主要类型等,如“当面评论一个人身体的敏感部位”“与性有关的下流的笑话”“拍、捏、搂抱或者不恰当地触摸敏感部位”等等,都属于性骚扰,性骚扰者再不能一句“开玩笑”就可以蒙混过关。这也让那些一度怀疑自己“开不起玩笑”的职场女性有了判别标准,自然更有底气和侵权行为说“不”。

这份《指南》不仅清晰界定了什么是性骚扰,还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让受骚扰者“投诉有门”。如规定公安部门承担受理举报、依法处置等职责,人民法院要设置独立案由受理性骚扰诉讼;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建立防治性骚扰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开承诺、内部投诉程序以及调职、降职、开除、列入黑名单等惩戒措施,同时还明确禁止报复措施;创设了咨询与投诉处理程序,建立了约见、回应、调查、反馈、调解、处置、告知等具体流程规范。这些举措,将相关工作责任到人,让防范与处置性骚扰有规可循,极具操作性。

目前,很多地方对于性骚扰防治的规则还存在模糊空间,受害人即使受到性骚扰,也不知道应该向哪个部门举报、该怎样维护权益。尤其是发生的职场上的性骚扰,首先是场合隐蔽私密,调查取证相对比较困难,再就是施受双方地位、实力方面的不对等,造成很多受害人为了工作前途不得不忍气吞声,这反而助涨了对方的嚣张气焰。而发生在公众场合的性骚扰案例,除了取证难,极少数人的关注点常会跑偏,比如有人更关注受害人的衣着是否性感、暴露,并且由此谴责受害人“穿衣太少”等等。

种种原因,造成受害人即使受到伤害,也不愿意再站出来,光明正大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出现受害人不得不吃“哑巴亏”、骚扰者胆儿渐大的尴尬局面。其结果就是,受骚扰的多,敢维权的少,对当事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比如,近日郑州的程女士应聘了一个建筑总经理助理的职位,上班期间,老板让程女士帮他按摩,趁机摸她的手,还强行搂抱她。出差时,老板更是晚上不断敲程女士房间的门,程女士吓得不得不辞职,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天气渐暖,咸猪手更易出没。深圳这次出台的指南,在定义和惩戒性骚扰方面,自成闭环,充分的保障机制将会让受害人敢于大胆发声,而在防治职场性骚扰方面也有突破性进展。深圳市妇联、教育局、公安局等九个职能部门联合,也有利于形成共治共建共享工作格局。如能完全有效落实下去,将会形成强大的威慑效应,不给骚扰者们任何空间,不让他们心存侥幸,性骚扰现象定会大大减少。对于还没有形成具体操作细则的其他地方而言,深圳的这种做法值得借鉴,因为防治性骚扰从来不是一句口号,关系到社会的文明程度,必须从思想上进行重视,才能从执行上化为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