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院回应男子打死女记者获刑15年:将对案件进行审查

2021-04-04 16:23 中国新闻网阅读 (47905) 扫描到手机

图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截图。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4月4日凌晨通过官方微博“津法之声”就崔某故意伤害一案发声:我院注意到有关舆论对我市红桥区人民法院、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崔某故意伤害一案的关注。我院将履行审判监督指导职责,对案件进行审查,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天津女记者被男同事殴打致死行凶者仅获刑15年,家属质疑”。引发舆论和社会公众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