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发布岗位征集令!还有补贴政策哦

2021-04-06 18:16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7557)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肖玲玲

  为搭建见习实习岗位精准对接桥梁,推动用人单位积极吸纳青年人才、注入新鲜血液,打造在社会和高校中的卓越口碑效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拟于2021年4月初-6月30日在全市组织开展“职海试航·走进青岛”青年见习实习主题活动,并同步启动“职海试航·走进青岛”青年见习实习专场招聘会。现面向全市征集见习基地和优质见习实习岗位,征集范围和流程如下:

  1.征集范围: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各类用人单位。

  2.征集条件:

  a.在本单位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人数不少于20人。其中,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入驻用人单位人数不足20人的,由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为单位整体申请认定。

  b.用人单位应建立带教制度,为见习(实习实训)人员安排经验丰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作为带教老师;

  c.提供的岗位应符合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d.上年度无拖欠工资、社会保险费等不良记录。

3.见习补贴政策:

  a.补贴条件。对我市经认定的见习基地,组织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青年及毕业前3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按规定申领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b.补贴标准。基地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由见习基地注册登记所在区(市)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基地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基地,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或不低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险种,按每人每月15元标准给予见习基地补贴。

  欢迎广大企事业单位及企业家踊跃参与,登录青岛市青年实习实训公共服务平台,海量学生资源、岗位免费发布、见习补贴申领,畅享其中!

  用人单位可按照以下操作流程发布岗位和申领见习补贴:

  流程图版:

  注解版:

  1.就业见习(实习实训)基地申请。拟申请基地的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青岛市青年实习实训公共服务平台”,点击“基地认定”模块,填写信息并提交申请,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后,确认为“青岛市青年就业见习(实习实训)基地”,并颁发“青岛市青年就业见习(实习实训)基地”牌匾。

  2.发布就业见习或实习实训岗位。有岗位需求的基地进入平台首页,登录“单位专区”根据岗位需求填写并保存岗位信息,点击“提交”后,由单位注册登记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在平台对外发布。

  3.见习实习岗位对接与过程管理。基地发布岗位后可接收实习实训(见习)简历,也可在首页“找学生”模块,根据学历层次、专业、院校等条件进行匹配,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直接发送实习(见习)邀请。对见习实习过程,单位可及时维护人员报到、离岗等见习实习状态。有校企合作意向的用人单位和院校,可通过“校企对接”模块,相互发送合作邀请,同时进行线下深度洽谈直至达成合作事项。

  4.就业见习补贴申报。对于见习期满的,由基地于每季度首月通过平台“见习补贴申报”模块提交申请,由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核实确认。补贴审核通过的,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见习补贴资金发放至基地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