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渔业普法宣传月启动 全面普及渔船管控等法规政策

2021-04-09 16:42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5826)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红梅

4月9日,青岛市海洋发展局组织沿海辖区渔业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人员共计30余人,在西海岸新区薛家岛维权执法基地召开了渔业普法宣传月动员部署会暨普法启动仪式。

会上,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副局长王晓训就渔业普法宣传月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沿海辖区各渔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敢于创新,特别是对省委省政府颁布的《山东省严厉整治海洋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十二条措施》和《山东省规范海洋渔业船舶捕捞规定》相关条款,务必坚决贯彻落实,宣传好、领悟好和执行好。强化大安全意识,树牢树强普法宣传“快人一拍、先行一步”的理念,切实把渔业普法工作做扎实做深入,确保青岛市广大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仪式结束后,渔政执法人员前往薛家岛3处渔港码头开展现场普法宣传。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一支队副支队长姜永敏到会并指导现场普法宣传。

本次渔业普法宣传月从2021年4月10日起至5月10日止,为期一个月。重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山东省规范海洋渔业船舶捕捞规定》《山东省渔业船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山东省严厉整治海洋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十二条措施》等国家和省渔业管理相关政策规定为主,全面普及渔船管控、伏季休渔、渔业安全生产等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

渔业普法宣传按照组织培训、媒介宣传、座谈讨论、现场宣传、海上普法等6个步骤展开实施:一是组织培训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及时对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的规范性政策进行解读。二是新闻媒介宣传。利用电视台、广播、报纸等融媒体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增加宣传亮点与效果。三是召开座谈讨论。以乡镇(街道)或村(社区)为单位,集中开展座谈交流,宣贯有关渔业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把违法成本和面临的法律责任、严重后果讲明白。四是现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现场宣传和送法下乡活动,利用开展岸线巡查、渔港巡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活动的契机,在涉渔村庄、社区、码头、养殖区、渔船等区域现场摆放宣传牌、宣传展板、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明白纸、宣传杯等,设置大喇叭宣传和宣传车,使法治宣传“进渔村、进渔港、入渔户、上渔船”。五是平面宣传教育。选取重点区域采取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张贴海报等方式开展宣传,确保渔港港东、渔船船长、船东及船员清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条款,应担责任和义务。六是海上普法宣传。结合海上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渔业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巡查任务,按照“逢船必查、逢船必宣”的原则,组织人员主动登临渔船,精准执法、科学施策,把送法服务做到船长心坎上,切实把政策宣传到船、到人,确保海上执法检查与宣传教育同步落实到位。

为大力提升和营造青岛市广大渔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与浓厚氛围,确保渔业普法宣传月活动取得成效,青岛市海洋发展局专门印发《青岛市沿海辖区渔业普法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渔业普法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监督和指导沿海辖区渔业执法机构开展渔业普法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