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法院收到一封信,背后故事……

2021-04-15 16:27 诸城法院阅读 (80554) 扫描到手机

近日,诸城法院收到了一封感谢信,来信人傅某在信中表扬了城关人民法庭副庭长郭海龙坚持原则、伸张正义,并对城关法庭干警的不懈努力表示了肯定。

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这封信背后的故事……

2018年8月,傅某因为孙某借其40万元不还,将孙某诉至法院,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孙某于2018年10月10日前付清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0万元。到期后,孙某没有偿还借款,傅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明,孙某拥有的一处院落被拆迁,获得赔偿款23万余元,拆迁补偿协议及补偿款的支取均由孙某安排其儿子孙小某代为办理。法院通知孙某于2019年3月1日前交纳已支取的赔偿款。孙某表示偿付困难,并书面保证于2019年3月17日偿付,但到期后未交纳此款。另查明,诸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于2016年6月以其开发楼房一套以875522元的价格抵顶孙某,孙某已于2017年6月将该处房产转移至其儿子孙小某名下。

因被执行人孙某转移、隐匿财产,恶意逃避法院执行,导致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涉嫌构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诸城法院依法于2019年10月将本案移送至诸城市公安局,进行刑事侦查。侦查过程中,被执行人孙某因病死亡,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为由,撤销了案件。案件执行进入死胡同,但执行法官没有放弃,多次找孙某之子孙小某协调解决此案,并组织双方到法院协商,但终因分歧过大无果而终。

在此情况下,案件被提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经研究认为,孙某转移财产,恶意规避债务,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申请撤销孙某无偿赠予财产的行为。在法官的建议下,傅某将孙小某诉至法院,案件由郭海龙法官承办。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郭海龙了解到双方之间还有执行纠纷,便从案结事了的角度出发,优先选择调解结案方式,以达到调解一案、化解多案,彻底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的效果。后来,经过郭海龙法官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孙小某分两次偿付孙某326949元。2021年3月25日,孙小某按照调解协议将全部款项转账给傅某,案件至此了结。

在郭海龙法官的努力下,傅某的民事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因此才有了这封感谢信。

承办法官简介:

郭海龙,2001年12月进入诸城市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审判员,现为城关人民法庭副庭长、一级法官,曾荣获“全省法院办案能手”、“山东省优秀青年岗位能手”、“潍坊人民法庭优秀法官”、“潍坊法院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