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分文未见,20多万元打水漂?即墨多位投资者面临“无解之局”

2021-04-22 18:02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47098)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华敬方

6年前投资20多万元,至今收益分文未见,甚至陷入了要钱钱没有,起诉至法院被驳回的尴尬境地。“这钱就像打水漂,难道真的就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吗?”近日,即墨市民姜先生向半岛全媒体记者反映了,自己投资遇到的烦心事。

6年前,投资20多万,要打水漂?

姜先生介绍,在2015年,姜先生的一位朋友向他介绍,即墨有一家食品公司,正在招募增资扩股股东,5年后计划上市,届时,姜先生的投资可换成上市企业的原始股。如果5年后未能成功上市,公司将按照每年15%的利率,退还本息。

姜先生听后,认为这笔投资前景不错,公司也白纸黑字地保证,5年后没能上市会退还本息。于是,2015年3月30日,姜先生决定投资,以每股4.8元的价格,购买了49375股,共计23.7万元。

“这笔钱投了以后,我就没再了解过这家公司的经营状况。直到去年,合同到期后,我才了解到,这家企业因为经营不善,别说上市了,还欠下了一大笔钱。我去找过公司的负责人仇先生三四次,他一直声称,公司已经转让,现在一点钱都没有,等到他赚到钱以后会还钱。”姜先生表示,这样的结果,是他始料未及的,“现在不但收益没有,利息没有,连本金也要不回来了。”

姜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姐夫郑先生也遭遇了同样的情况。当时,郑先生与姜先生同时听说该公司募集资金的事情,一同到公司简单考察后,认为这家公司规模很大,有潜力上市,便和姜先生一样,分别投资了23.7万元。

郑先生说,他们还有一位家住城阳的朋友,也在同一时间投资该公司,投资额为47.4万元。

姜先生于2015年与该公司签订的原始股份认购书

按照合同约定,姜先生投资23.7万元

讨要投资款,诉讼被驳回

“当时,我对股权的事也不太明白,看到上边写着,到期未能上市,公司会回购股份,并支付利息。”郑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公司上市没有成功,他只想要回之前的投资。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5年后未能上市,将退还本金和利息

讨要无果后,姜先生将青岛金龙一食品有限公司诉至法庭,可是,法院将姜先生的诉讼驳回,这个结果令姜先生无法接受。

姜先生提供的法院判决书显示,驳回原因为:据原告出资已逾5年,被告金龙一公司未能在国内中小板、创业板股市挂牌,触发回购条件,原告有权要求回购。但根据公司资本维持原则,案涉认购书回购条款虽然有效,因被告未到庭参与诉讼,且原告未能举证证明被告金龙一公司有可以用于回购的经营利润或已完成注册资本减资程序,被告金龙一公司履行上述回购义务的条件尚未成就,故原告要求金龙一公司偿付股权认购款及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判决书中提到的驳回原因

公司负责人:法院怎么判,我就怎么赔

4月12日下午,记者根据有关信息,找到了姜先生所说的金龙一食品有限公司,但却发现公司已经改名为龙一食品。记者在办公室见到一名工作人员,据他介绍,姜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存在,但是具体情况他并不清楚,之前的招募增资扩股股东是金龙一食品有限公司,因为经营不善,欠下了一笔不菲的债务,陷入停摆状态。目前,企业园区内原公司的全部人员已经全部解散,现在这家企业的厂房、业务、生产,均由龙一天成公司通过租赁的方式运营。

原公司的全部人员已经全部解散,并改了公司名字

为了核实姜先生提供的信息,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原公司负责人仇先生。对此,仇先生表示,无话可说,希望各位投资人走法律程序,“法院怎么判,我就怎么赔”。

记者根据姜先生提供的信息,在相关网站搜索发现,姜先生所说的青岛金龙一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区天山二路188号,有54份裁判文书,多为追偿权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该公司均作为被告、被执行人。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被12次执行限制高消费,股权已被全部冻结。

律师提醒:

“原始股”风险很高,投资需谨慎

对于法院为何会驳回姜先生的诉讼请求,山东康丰律师事务所高学先律师解释说,根据姜先生提供的信息,他们与公司签订的是“股权转让协议”,而不是“借款协议”,“也就是说,虽然工商登记的股权尚未变更,但是,姜先生等人已经拥有了公司的股权,按照原来的设想,公司上市后,股价会增值;但是,现在的情况是,公司破产了,股价可能缩水为零,或者是负数了。”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无力回购股权,所以,法院驳回了姜先生的诉讼请求。

高学先律师表示,原始股是指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现阶段我国原始股A股上市后,的确有很大概率获取丰厚回报,但是地方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收益往往不能得到保障,“有些企业打着上市的旗号,对外募集资金,造成所投资金打了水漂,我们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所谓的关系、上市等信息所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