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置3处收费站 收费期限25年

2021-04-24 07:51 山东省政府网站阅读 (97263)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山东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置3处收费站,收费期限25年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济南齐鲁黄河公路大桥

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1〕66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报送的《关于济南齐鲁黄河公路大桥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1〕1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济南齐鲁黄河公路大桥设置收费站1处,名称为:济南齐鲁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收费期限25年。

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济南凤凰黄河公路大桥

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1〕67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报送的《关于济南凤凰黄河公路大桥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1〕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济南凤凰黄河公路大桥设置收费站1处,名称为:济南凤凰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收费期限25年。

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济南市济泺路穿黄隧道

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1〕68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济泺路穿黄隧道设置车辆通行费收费站和收费期限的请示》(济政呈〔2021〕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济南市济泺路穿黄隧道设置收费站1处,名称为:济泺路穿黄隧道收费站。收费期限25年。

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你市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