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置3处收费站 收费期限25年
2021-04-24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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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东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置3处收费站,收费期限25年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济南齐鲁黄河公路大桥
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1〕66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报送的《关于济南齐鲁黄河公路大桥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1〕1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济南齐鲁黄河公路大桥设置收费站1处,名称为:济南齐鲁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收费期限25年。
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济南凤凰黄河公路大桥
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1〕67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报送的《关于济南凤凰黄河公路大桥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1〕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济南凤凰黄河公路大桥设置收费站1处,名称为:济南凤凰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收费期限25年。
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济南市济泺路穿黄隧道
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1〕68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济泺路穿黄隧道设置车辆通行费收费站和收费期限的请示》(济政呈〔2021〕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济南市济泺路穿黄隧道设置收费站1处,名称为:济泺路穿黄隧道收费站。收费期限25年。
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你市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