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办学许可进行英语培训 市北区永旺广场长颈鹿教育文化被处罚

2021-04-25 15:43 信网阅读 (51731)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未取得办学许可进行英语培训 长颈鹿教育文化被处罚

信网4月25日讯 近日,长颈鹿教育文化咨询服务部因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从事英语培训被处罚。

据了解,2021年3月10日,市北区教育和体育局执法人员接举报,长颈鹿教育文化咨询服务部在合肥路永旺广场2楼T区涉嫌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从事英语培训,长颈鹿教育文化咨询服务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市北区教育和体育局对长颈鹿教育文化咨询服务部做出以下处罚:一、责令停止办学;二、处违法所得一倍罚款即10680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