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合法权益!青岛一季度为616名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430余万元

2021-04-27 20:18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71116)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4月27日,半岛全媒体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一季度为616名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430余万元。

据悉,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加大执法工作力度,督促单位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是通过网络、电话、现场等多种方式受理职工投诉举报,对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立案查处;二是与社保等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对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情况进行排查,对未开户的单位进行立案处理;三是与财政部门联合执法,利用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能加强对单位的监督检查;四是与人民法院加强工作联动,积极推进执法案件的强制执行,依法将恶意逃避执行的单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2021年第一季度共立案425件,为616名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4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