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韭菜农药残留超标 济南历城区两家单位各被罚5000元

2021-04-28 17:39 壹现场阅读 (75952) 扫描到手机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培乐

近日,历城市场监管通报了两起农药残留超标的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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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的芒果的“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 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对于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对于当事人“未按规定 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 条第一款第三项: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二、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经该单位自查,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采购进货把关不严,食品进货时履行进货 查验记录不完善,在辖区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该单位完善了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 度并保存好相关凭证,把好食品采购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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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的韭菜,经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显示上述韭菜腐霉利 ,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经营的上述韭菜,经检验,腐霉利,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 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 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 条第(二)项的规定。同时核实,查明当事人经营上述食用农产品未建立食用农产品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对当 事人合并处罚如下: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92元;罚款5000元。

经该单位自查,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当事人进货查验履行不到位造成上述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