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拟征地用于同和街道沙戈庄片区改造安置区(二期)项目建设

2021-04-28 18:16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37456)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近日,平度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平拟征公告〔2021〕11 号) 发布,拟征收土地用于同和街道沙戈庄片区改造安置区(二期)项目建设。地块位置范围为同和街道深圳路以北、泸州路以东、锦州路以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同和街道王家沙戈庄村、柴家沙戈庄村。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 号)文件公布的平度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 1 个区片,一级区片补偿 105 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2 号)规定执行;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街道办事处、村庄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公告介绍,拟于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11月30日,由平度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制定并公告。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