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来青旅游,第三次酒后驾驶被查获

2021-05-03 16:56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83301)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张月军 陈媛媛

5月2日1时48分,市北交警威海路中队民警在整治辖区夜间违法行为时,发现在台东七路与昌平路路口一辆鲁VD3T65号牌小车看到执勤民警时有异常行为,民警立即意识到驾驶人有酒后驾驶行为涉嫌。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2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赵某交代,下午与朋友开车来青岛,晚上营口路喝了一扎散啤,以为凌晨没交警查车,抱侥幸心理,没想到还是被查出了酒驾。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赵某在2017年3月、2020年9月有过2次饮酒驾驶被处罚的记录 ,且2020年因再次饮酒驾驶已被吊销驾驶证,属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赵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现场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等待他的将是法律惩罚。

俗话说“事不过三”,赵某两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处后,不思悔改,抱着侥幸心理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如今他面临的是吊销驾驶证、拘留并罚款的处罚。青岛交警温馨提醒广大市民:请不要抱侥幸心理,切勿酒后驾驶机动车,安全驾驶,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