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新区这6条道路的停车泊位即将实行收费管理!

2021-05-04 15:35 青岛西海岸发布阅读 (59939) 扫描到手机

公示了!

5月8日8时起,

西海岸新区将对海南路等

6条试点道路的停车泊位

开展收费管理工作。

具体的收费路段、收费标准

以及注意事项如下

↓↓

为规范西海岸新区道路停车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不断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参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实施道路停车泊位统一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经研究确定,现由西海岸新区青岛西海岸泊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全区道路泊车管理服务工作,开展西区海南路、七墩山路、月亮湾路、向阳岭路等6条试点道路的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工作。根据《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将拟实行收费管理的停车泊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起止时间

2021年5月8日8:00起施行路内停车收费管理,停止时间另行通告。

二、收费路段

1、海南路(灵山湾路至双珠路共230个泊位);

2、七墩山路(灵山湾路至双珠路共160个泊位);

3、月亮湾路(朝阳山路至大卢河桥共100个泊位);

4、向阳岭路(朝阳山路至七墩山路共110个泊位);

5、水城路(月亮湾路至灵山湾路共80个泊位);

6、双珠路东端(双珠路交滨海大道右转车道处共90个泊位)。

三、收费标准

以上停车泊位执行收费标准为:

(一)当天8:00(含8:00)至18:00(含18:00)为白天时段,实行停车计时收费,以1小时为一个计时单位,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当天18:00(不含18:00)至次日8:00(不含8:00)为停车免费时段。白天时段首停15分钟(含15分钟)免费;小型车2元/小时,每天(最高)10元;中型车3元/小时,每天(最高)15元;大型车4元/小时,每天(最高)30元。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行政执法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环卫作业车等公共服务作业车辆(须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标志灯具)以及残疾人(应在缴费前主动向停车管理人员出示有效证件)的临时停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停车免费等优惠。

(三)对装有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首次停车免首2小时停放服务费。

四、在收费管理区域内停放机动车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驾驶人须将车辆按顺行方向有序停入单个停车泊位内,并在驾车驶离泊位前自觉按收费公示牌提示的既定停车收费标准缴纳当次停车费。

(二)驾驶人在驾车停泊和驶离泊位过程中应配合现场停车管理员的指挥,一车一位,依次顺向停放,严禁停压车位标线或一车占两位。

(三)车辆停放后,驾驶人应及时拉紧手刹,关闭车窗,锁好车门,带走贵重物品,自行做好车辆停放的安全防盗工作。

五、附则

1、以上内容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面向西海岸新区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2、公示期间,青岛西海岸泊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对公示内容进行解释(咨询电话:68971882,开放时段9:00-11:30,13:30-17:30)。

特此通告

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

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

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