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不查证?李沧区老九如茶舍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被查

2021-05-07 09:44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60251)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采购不查证?李沧区这家茶叶销售被查了

李沧区老九如茶舍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构成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在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的同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经营的老白茶6饼;2、没收违法所得2700元;3、罚款人民币5000元。

当事人采购老白茶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老白茶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构成了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在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的同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警告。

当事人销售的老白茶标签上未标明生产日期和生产者的联系方式,构成了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在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的同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没收违法经营的老白茶6饼;没收违法所得2700元;罚款人民币4000元。

由于当事人销售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食品,与当事人销售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食品相同,鉴于违法所得指向的对象相同,因此对于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和没收违法所得不累加进行。

综上,在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的同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老白茶6饼;3、没收违法所得2700元;4、罚款人民币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