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变“老赖”12万打了水漂 ,“问法热线”聚焦借贷纠纷

2021-05-10 06:35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53963)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敏

本周半岛“问法热线”将于5月11日上午9:30~11:30开通,如果你有借贷纠纷问题(借钱不还、涉嫌诈骗、长期欠款、无借条欠款等)需要寻求咨询,可以在这个时间段内拨打半岛热线96663、80889800。

借给闺蜜12万打了水漂

去年7月份,青岛的任女士借给了自己的闺蜜2万多的外汇,折合人民币12万余元。闺蜜当时承诺,短则半个月最多一个月就归还,到了该还的日子,闺蜜却推三阻四。当时借钱的时候,任女士留了一个借条,在对方屡次不归还的情况下,任女士在去年10月份去法院进行了起诉。

官司虽然打赢了,但在执行阶段却发现,闺蜜之前吹嘘的“名下两家公司,有车有房,家里有钱”竟然全是谎话,银行账号只有10块钱。任女士多次联系对方,电话微信都被对方拉黑了。

“借钱不还”构成诈骗

2012年9月,罗小兵结识了李兴梅。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罗小兵虚构自己做工程需要资金的事实,以高额利息为幌子,多次向李兴梅口头提出借款。李兴梅先后将其管理的扶贫互助资金231.91万元私自挪用给罗小兵。至案发前,罗小兵归还李兴梅27.6万元,其余204.31万元借款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赌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罗小兵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罗小兵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万元。

罗小兵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认为其与李兴梅之间是借贷关系,不构成犯罪。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罗小兵与李兴梅之间虽然名义上是借贷关系,但实质上罗小兵是在无偿还能力情况下,多次以借为名,骗取他人巨额财物,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周二聚焦“借贷纠纷”

如果您也遇到类似问题或者困扰,还可以拨打“问法热线”寻求解答。

本周半岛“问法热线”将于5月11日上午9:30~11:30开通,法官在线为市民解疑释惑。如果您有关于借贷纠纷类问题,可以在这个时间段内拨打半岛热线96663、80889800,或者登录半岛新闻客户端、微信公众号“法制青岛”留言提问,也可以将问题和相关材料发送到记者邮箱429391349@qq.com,专业人士也将对此进行解答。

本期嘉宾律师:

刘乔乔律师,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三级律师。青岛市市北区网络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员,CCTV《法律讲堂》主讲人储备库成员。业务专长:擅长合同纠纷、商事案件的诉讼;代理多起再审诉讼案件;对经济类犯罪案件的辩护颇有心得。

郭容娜律师,北京市浩天信和(青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青岛市崂山区浩天信和法律调解服务中心调解员。业务专长:侵权纠纷案件、合同纠纷及其他民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