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首个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在青岛西海岸新区颁发
2021-05-13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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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全媒体记者 汪院萍 通讯员 毕海虹 孙俏
5月10日
山东省第一本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
在青岛西海岸新区颁发
标志着居住权登记在山东省正式落地实施
居住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新增的一种用益物权
赋予居住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住宅
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
在解决“房子不归我但我却能住”问题
为保障“居者有其屋”具有重大意义。
有该业务需求的市民可根据指南
携带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居住权合同等申请材料
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窗办结即收即办
全程免收任何费用
为方便市民办理该业务
新区进一步畅通服务通道
为市民提供了
网上预约、网上预审、现场审核、延时服务、登门办等
多种线上、线下便民服务途径
实现了居住权登记“一次办好”
今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以青岛市升级改造不动产登记系统为契机,扩展完善数据库结构和内容,新增“居住权登记”纳入登记系统和数据库,为居住权登记搭建稳定的数据平台,同时制定办事标准、优化登记流程、办事指南,通过微信公众号、现场张贴等方法加大宣传,提高“居住权登记”的知晓率,并利用多种方式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居住权登记相关的法律法规、办事流程、风险筛查和规避等方面的学习,进一步夯实登记质量基础,提升登记服务水平。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