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陷阱”莫吃“馅饼”:市南区检察院开展非法集资普法宣传活动

2021-05-17 18:00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6290)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孙桂东 通讯员 高晓华

2021年5月1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正式施行啦!

想知道如何分辨非法集资各种“外壳”,如何提高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意识?快来好好学一学《条例》吧!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市南区检察院积极参与市南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春风行动”。5月15日,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检察、公安、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金融机构等单位在银座中心广场、远洋广场等人流密集区域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投资、远离非法集资,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折页、赠送宣传纪念品、现场咨询等形式向来往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的常见形式、危害性及防范措施等知识,告知群众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此次宣传活动增强了辖区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警惕高利诱惑,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陷阱。

今年以来,该院妥善办理重大“涉众案”,着力防控金融风险,受理非法集资案件84件274人,已批捕、起诉100余人,涉案金额20余亿元;依法办理了一批假借私募基金、私募股权或债权类理财产品、虚拟货币或游戏装备、区块链、法律服务等名义实施的金融犯罪案件,确保新金融业态“不走歪路”;深化《非法集资案件追赃挽损、信访维稳工作意见》,创新办案追赃治本“三同步”工作法,追赃挽损3000余万元,切实为人民群众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聚焦民生、主动作为,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把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各项工作实绩,不断书写让人民满意的检察答卷。

检察官提醒

除商业银行、公募基金等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的金融机构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投资有风险,收益越高风险越大,要高度警惕“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国外上市”等蛊惑性宣传,不被礼品、赠品、返息等诱惑。

遇到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一定要冷静思考后再做决定,避免头脑发热,盲目冲动。

关注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