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房间“不翼而飞”,承诺露台变阳台,香澜郡瑜院开发商被指虚假宣传

2021-05-18 13:35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73225) 扫描到手机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瑜

近日,即墨香澜郡瑜院新房交付,多位业主向半岛记者打来电话反映,实际交付的室内结构和户型宣传图完全不一样,房间“不翼而飞”,承诺的露台变成了阳台,赠送的部分面积明显缩水,卧室内还无缘无故多出一道墙,十分奇葩。业主称,由于当时买房时没有样板间,新房也还没有盖好,只能通过户型图了解,这让业主怀疑香澜郡瑜院的开发商为了促进销售虚假宣传,隐瞒了房屋的真实情况。

新房少了一间房,业主质疑虚假宣传

2018年,香澜郡瑜院的业主谢女士在即墨香澜郡瑜院小区购买了一处新房,位于顶楼,“6+1”的复式设计让谢女士很心动。谢女士说,户型图显示,二楼有两个房间,还有一个露台,利用率很高。按照购房合同约定,新房的交付时间是2019年年底,实际交房延期了一年多。

谢女士告诉记者,虽然没有如期交付,但新房主体早已完工,大约在一年前,她就得知自己的新房户型存在问题。“二楼有一个房间不见了,只剩下一个房间和一个露台,这一年时间内,我和开发商都有在沟通这个事情,最近交房,我去现场看过了,仍然是这个情况。”谢女士说,至今开发商都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

谢女士称,购房合同中有户型图,但很小,标注得也很模糊,户型结构很难看清楚。谢女士说,这个项目的户型宣传图现在全部都更改了,这让她更加质疑开发商在当初卖房时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

露台变阳台,卧室内竟多出一道墙

香澜郡瑜院业主高先生的新房同样也是问题百出。“北面原本是赠送给我们一个露台,户型图上也是这么标注的,不计入面积,现在倒好,变成了阳台,我算了一下,原本露台的面积在4.4平方米左右,现在相当于只赠送一半面积,我要自己掏2.2平方米的费用。”高先生说。

高先生告诉记者,当初之所以购买这处房子,最看重的就是赠送的面积比较多,现在看来都是开发商设好的陷阱。除了承诺的露台变成了阳台之外,房间南侧赠送的露台面积也缩水了,和户型图上的大小明显不一样。记者注意到,在其中一个卧室内,还多出了一道墙,这在户型图上并没有体现。

“交房当天,开发商拿不出实测报告,现在还不知道面积上有没有问题。”高先生表示交意向金时房屋面积为95平方米,结果交定金的时候变成了100平方米,足足差了5平方米,对于房屋的面积问题,他至今心存疑虑。

相关部门:实际交付与原设计图纸一致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香澜郡瑜院售楼处,工作人员表示只负责卖房,而且目前项目在售的都是现房,不存在虚假宣传,其它问题给不了答复。记者又尝试联系开发商青岛海泉置业有限公司,但其登记的电话均未接通。

对此,蓝谷管理局工作人员称,在此之前就已经收到业主的相关投诉,经核实,香澜郡瑜院实际交付的户型同原设计图纸是一样的,有可能是开发商宣传的户型图与原设计图有出入,但宣传户型图的具体情况他并不了解。

记者又采访了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称如果在销售房屋时开发商确实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他们会按照规定进行处罚。“现在我们没有办法鉴定,需要相关部门出具一个书面依据来证明宣传和实际不相符,我们凭借依据才能进行执法。”工作人员说。

律师说法: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

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开发商应按照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与当时宣传和提供的图纸不符,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张律师建议市民购房时,一定要对合同条款作出详细约定,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意见后再签约,以防止纠纷的发生。

半岛记者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