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产业用地上可混合商务金融、城镇住宅等功能……青岛这条管理通知有效期延长

2021-05-21 13:55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75820)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通知,2020年5月9日该局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型产业规划用地管理的通知(试行)》(青自然资规(规)字〔2020〕4号)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6月9日。《通知》共4部分9条,主要从统筹规划布局、土地供应管理、产业用房分割转让、项目履约监管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

通知提出了新型产业用地规划布局要求。一是在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增设二级类新型产业用地类别。二是发挥规划的引领管控作用,明确了新型产业用地规划布局和选址要求。三是对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明确。在空间规划上,新型产业用地地上建筑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2.0,可混合零售商业、住宿餐饮、商务金融、城镇住宅等功能。具体项目上,可配建生产、生活服务设施,配套用房用地面积不大于总用地面积的15%,其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

通知明确了新型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对新增新型产业用地和存量工业用地转型升级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2种类型的供应方式,以及不同供应方式下的差别化地价评估方法进行了明确。

通知还明确了新型产业用房分割转让条件和要求。产业用房可按基本单元进行分割登记、转让,生产、生活配套用房不得分割、转让和抵押,同时对房屋自持比例进行了明确。

通知提出了项目履约监管要求。明确了新型产业项目履约监管主体和监管内容,确保新型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涉及空间规划、开发利用、分割转让、履约监管等产业项目落地开发全过程,各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规定,结合实际,明确具体要求和操作程序,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能够准确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