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取得任职资格就独立从事处方调剂 青岛医保城被罚

2021-06-04 14:36 信网阅读 (32898)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员工未取得任职资格从事处方调剂 青岛医保城被罚

信网6月4日讯 近日,信网了解到,因为擅自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员工独立从事处方调剂工作,青岛医保城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一门诊部被青岛市市北区卫生健康局处罚,信网试图联系该公司,但对方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2021年4月25日,青岛市市北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市北区台东一路116号3号楼西7号、3栋105户的青岛医保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一门诊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经调查,发现该门诊部收银人员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独立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该行为违反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暂停其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网通过“天眼查”系统查询到该公司的电话,但拨打过去始终无人接听,通过青岛市市北区卫生健康局了解到,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医疗机构有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情形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市北区卫生健康局于2021年5月25日对其作出处罚,罚款1000元。信网记者 杨宇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