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酒联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公司相关人员立即退缴违法所得

2021-06-16 17:41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阅读 (46309) 扫描到手机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国桐

近日,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发布关于“山东酒联储酒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有关事宜通告。

为最大限度维护广大投资参与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法律规定,正告山东酒联储酒业有限公司及酒联储分公司所有高管及业务人员,立即主动退缴工资、提成、奖金等违法所得,同时正告所有获利人员立即退还超出本金部分的分红、奖金等获益,否则公安机关将对其财产和账户予以查封冻结,并对拒不退款的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望相关人员、投资参与人认清形势,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主动退缴违法所得或依据《历城公安分局追缴通知书》退缴获利资金。拒不退缴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追缴的涉案财物将依据法院终审判决,由执行机关依法处理。请集资参与人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诉求。

追缴的违法所得汇入统一指定的涉案资金账户:

账户:10656000000580379

户名: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高新区支行

联系人:高警官 18866118327

邱警官 8889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