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业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永鑫保险销售青岛分公司被处罚

2021-06-18 16:49 信网阅读 (32134)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利用业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永鑫销售青岛分公司被处罚

信网6月18日讯 18日,青岛银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永鑫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因迁址未按时报告、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被警告并罚款13万元。

据了解,永鑫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迁址未按时报告、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相关规定,青岛银保监局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13万元。同时,公司法人王岩对永鑫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一案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青岛银保监局撤销其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