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2021年一季度近岸海域水质达到一类海水水质 直排海污染源达标排放

2021-06-22 13:51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73020)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高晓飞 通讯员 王青青

据《青岛市湾长制办公室关于2021年近岸海域水质监测结果的通报》(第一期)数据显示,市南区4个监测点位全部达到一类海水水质,直排海污染源达标排放。

近年来,市南区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为着力点,围绕入海排污口整治、排水暗渠维护清理、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管等重点工作,积极推进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积极成效。

实施经略海洋攻势,协同推进社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先后印发《市南区“海洋+”行动计划(2016-2018年)》《中共青岛市市南区委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南区经略海洋攻势2021年作战方案》《市南区经略海洋攻势2021年作战方案(2.0版)》《市南区经略海洋攻势2021年作战方案(3.0版)》和《市南区“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坚持把海洋作为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注重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严格控制涉海开发,强化近海岸线保护,持续放大最美海湾发展优势,以陆海统筹、海陆一体的战略眼光深度谋划湾区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产业布局,引导金融、信息技术、涉海服务业等优势产业向海洋领域延伸,适度超前布局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陆海融合、军民融合、产城融合、产产融合等融合型海洋经济,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发挥涉海科研机构、高校集聚优势,推进海洋领域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动现有海洋产业转型升级。

推行湾长制机制,建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工作体系。修订印发了《市南区关于推行湾长制加强海湾管理保护的方案》《市南区湾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南区湾长制区级会议制度><市南区湾长制信息报送制度><市南区湾长制巡湾制度>三项制度的通知》《市南区湾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湾长成员名单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及配套规定,启用“青岛市胶州湾湾长制信息平台系统”,在系统中建立了各级湾长、湾管员及成员单位责任人员基础信息库,责任到湾,实现了海洋突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处置、解决的闭环智慧监管;湾长制办公室组织各级湾长按照“区级湾长对责任海湾每季度巡查不少于1次。街道级湾长对责任海湾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的要求全面开展巡湾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污染海洋环境问题,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环保牵头、部门参与的生态环境综合防治工作体系,全力压实地方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强化污染源监管,严控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一方面强化源头防控。在规划审批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法规、政策,杜绝围填海行为。对历史遗留的围填海和占压保护控制线问题,依法依规分类施策推进解决;同时,严格境准入,强化工业水污染源头控制。按照行政服务、金融商务、商业旅游服务中心定位,强化城市环境品质提升,推进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未审批新建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同时,强化末端治理。对污水处理厂、医疗机构等排污单位污水处理设施强化环境执法监管,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督促其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