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菏泽2市通报多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2021-07-07 07:40 山东政事阅读 (101970)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山东2市通报多起典型问题

滨州市通报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滨州市交通产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罗振中等人违反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重大事项问题。罗振中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国有资产外包事项,且采取隐瞒方式掩盖问题;市交通产业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王立国擅自推动招标工作,督促代理公司在无代理协议的情况下违规开标,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6月,市纪委监委给予罗振中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市纪委给予王立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无棣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原副主任崔永健利用职权为相关企业投标提供帮助问题。2013至2018年,崔永健担任无棣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与其个人有经济往来的企业多次中标县政府采购项目;参加供应商安排的旅游活动。此外,崔永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5月,无棣县纪委给予崔永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阳信县原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场科科长闫风军等人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闫风军担任阳信县原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场科科长期间,未正确履行现场审核工作职责,导致9家企业违规使用虚假房屋出租证明登记注册,2021年4月,阳信县纪委给予闫风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温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工作人员张峰帮助伪造房屋出租证明,受到诫勉处理。

滨州市工程建设监理处工作人员李琳违规收受项目施工方礼品问题。2021年春节前,李琳利用担任滨城区某房地产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便利,违规收受施工方赠送的礼品、购物卡。2021年3月,滨城区监委给予李琳政务记过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

菏泽市通报5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菏泽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原专职副主任陈新建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2010年11月,陈新建在担任牡丹区胡集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权,安排其妻与他人共同在其辖区内注册成立一家化工企业,其中其妻持股50%。其妻与其亲属在陈新建的安排下,具体负责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但企业重大事项均由陈新建决定,直至2015年4月其妻将所持股份转让他人。同时,陈新建还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6月,陈新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牡丹区应急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侯显军违规收受企业礼金、消费卡为企业谋利等问题。2016年3月至2019年下半年,侯显军在担任牡丹区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牡丹区某建设指挥部工作组组长,牡丹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等职务期间,违规收受企业所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在征收补偿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侯显军还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5月,侯显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曹县公安局庄寨派出所原党支部书记张国法(主持派出所工作)违规投资入股营利等问题。2015年12月,张国法在主持曹县公安局青岗集派出所工作期间,先后2次向辖区内某商业街项目投资入股,并参与分红。2019年初,张国法在担任曹县公安局青岗集派出所所长期间,向其辖区内某企业投资入股,破坏了正常经营秩序。同时,张国法还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10月,张国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单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工作人员丁磊违规收受个体经营户礼品、接受宴请等问题。2017年10月至2018年8月,丁磊在担任单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公共卫生监督二队队长期间,收受个体经营户香烟、茶叶、洗发水等礼品,并接受个体经营户宴请。2021年4月,丁磊受到记过处分。

牡丹区南城街道办事处原工作人员、朝阳社区居民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兼会计何文启收受企业购物卡、现金等问题。2018年至2020年,何文启在担任牡丹区某建设指挥部工作组副组长期间,逢年过节收受企业所送购物卡。2018年1月至2019年2月,何文启在工作中多次收受企业现金,利用职务影响,为企业在征收补偿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何文启还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5月,何文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