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收监管罚单!信用评级业务违规,大公国际被责令全面整改

2021-07-12 14:53 中国证券报阅读 (52518) 扫描到手机

  继央行营业管理部6月3日对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下称“大公国际”)作出行政处罚后,大公国际近期又因评级业务的多项违规事实,收到了第二份监管罚单。

  北京证监局近日发布公告,责令大公国际立即开展全面整改,严格落实《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科学的评级方法和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并有效落实,强化人员合规风控意识,切实提高业务合规管理水平,于6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按月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涉及六方面问题

  经北京证监局调查,大公国际存在以下六方面违规事实:

  部分项目评级模型定性指标调整依据不充分;

  部分项目评级模型定性指标缺乏调整标准;

  个别项目评级模型定性指标调整理由依据不匹配;

  个别项目未对影响受评主体偿债能力的重要因素进行必要分析;

  个别项目复评过程中,根据非复评申请理由调增模型定性指标得分且调增依据不充分,直接影响评级模型结果上升一个子集;

  个别项目未按规定开展现场考察与访谈,评级业务档案缺失。

  北京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第七条第三项、第二十三条以及《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大公国际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屡次违规

  除被北京证监局近期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外,大公国际近期还收到了央行的罚单。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上月发布公告,对大公国际开出1460.5万元的罚单。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大公国际未按照法定评级程序及业务规则开展信用评级业务、违反独立性要求、未按规定办理信用评级从业人员备案、违反评级作业的一致性原则,央行营业管理部6月3日决定对大公国际给予警告,并罚款1460.5万元。

  此外,时任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林松涛因对大公国际未按照法定评级程序及业务规则开展信用评级业务、违反独立性要求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3万元。

  时任评级总监韩晟因对大公国际未按照法定评级程序及业务规则开展信用评级业务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早前,北京证监局还于去年12月公布关于对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大公国际存在以下违规事实:部分项目评级模型定性指标上调理由依据不充分或不匹配;未对影响受评主体偿债能力的部分重要因素进行必要分析;对个别项目进行复评时,在无相关依据的情况下,对定性指标进行了打分上调,并直接影响模型结果上升一个子集等。

        严格监督管理 加大处罚力度

  近期,监管部门严格对信用评级机构监督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启动对多家评级机构的执法检查。

  2020年12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披露了东方金诚高管被查引出信用评级领域系列腐败案,曝光了信用评级领域“量钱评级”的行业乱象。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去年12月,北京证监局对东方金诚采取“停业三个月、限期整改”的措施。经查,东方金诚存在以下违规事实:信息系统不足以支撑开展评级业务的内控及合规管理要求;部分项目评级模型定性指标上调理由依据不充分;未对影响受评主体偿债能力的部分重要因素进行必要分析;使用了不满足假设条件的评级模型进行数据分析。

来源:北京证监局

  2020年12月29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自律处分信息显示,因中诚信国际在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煤控股”)、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能化”)提供信用评级服务过程中,对质量控制等内控机制未有效执行,合规部门监督审查不到位等,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中诚信国际予以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3个月。

来源: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3月28日,央行会同发改委、财政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提升评级质量和区分度;完善信用评级机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坚守评级独立性;加强信息披露,强化市场约束机制;优化评级生态,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严格对信用评级机构监督管理,加大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