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第一!青岛入选省重大项目增至45个,进位争先再添新引擎

2021-07-22 21:04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2996)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红梅

炎炎盛夏,青岛市项目落地也如火如荼。这几天,青岛市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有大消息传出。

7月20日,山东省举行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青岛市共69个项目参与,涉及高端装备、现代海洋、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创意和社会民生等领域,集中反映了全市“双招双引”的新成果。

7月21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2021年省重大项目调整名单,青岛12个项目增补进省重大项目名单,增补项目总数全省第一。此次调整后,青岛市入选省重大项目由37个增加至45个,项目总数全省第一,项目投资总额和年度投资体量均居全省前列。

7月22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解读《青岛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管理办法》。《办法》立足于提高项目全流程跟踪服务水平,打造环环相扣的项目推进体系,将进一步加快推进青岛市重点项目建设。

新增项目注重谋划长远

根据《山东省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省重大项目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二季度省重大项目调整后,青岛市增补实施类项目3个,储备类项目9个。此次调整后,青岛市列入省重大项目45个,其中,实施类项目30个,总投资1365.34亿元,当年计划完成投资191.8亿元;储备类项目15个,总投资987.20亿元。

在筛选提报新增项目时,青岛市注重储备、谋划长远,筛选了一批当前虽不具备开工条件,但是事关长远和全局的谋划项目,以及能填补青岛甚至全国产业布局空白、打基础、利长远的项目。

比如,中国轨道交通车辆及重要零部件出口服务基地及轨道交通车辆检测认证中心项目,建成后将成为亚洲唯一符合国际检测认证标准的全球最先进的轨道交通车辆TSI试验环线,届时,不仅国内出口整车可以在此环线上完成认证试验,国外车辆也可以在此环线验证车辆性能是否满足设计标准要求。

在青岛市入选的45个省重大项目中,有33个项目为市领导顶格推进项目,占项目总数73.3%,进一步凸显了市领导顶格推进重点项目的热度和力度。

本次新增的国橡中心功能性新材料产业园等9个储备类项目,是市领导正在积极协调推进、亟需省级层面进行规划调整的项目。这些项目的推进实施,对推动青岛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在区域竞争中进位争先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山东省重大项目推进要求,各市、各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强化协调服务,推动实施类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储备类项目加快落实建设条件。同时,对退出项目要继续跟进服务,有效盘活低效和闲置资源。

下一步,青岛市将全力以赴推动项目落地落实,确保省重大项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全省领先。

重点项目全流程发力

投资是经济工作的“第一战场”,项目是促进投资的重要支撑。

项目落地年,青岛全面促进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发起谋划招引、提速建设、结构优化、服务保障四大攻坚战役。

继春季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之后,7月20日,青岛市再次参与全省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掀起“项目落地年”新高潮。

青岛市69个项目参与此次全省集中开工活动,计划总投资610亿元,涉及高端装备、现代海洋、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创意和社会民生等领域。

这些重大项目,集中反映了全市“双招双引”的新成果,将成为青岛纵深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引擎。

青岛市委副书记、市长赵豪志出席此次集中开工活动时表示,下一步,全市上下将以“转作风、创一流、当排头”的精神,狠抓项目建设,加快动能转换,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贡献更多青岛力量。

今年,按照“项目落地年”工作部署,青岛市围绕“大抓项目、抓大项目”工作思路,在全市建立起市领导顶格推进、部门单位全力协同服务、区市产业多维度发力的项目推进管理体系,从项目管理全流程发力,狠抓项目谋划和项目落地,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级领导顶格推进重点项目制度建立以来,市领导坚持靠前指挥,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电话等方式,积极与项目主体沟通交流,了解项目在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千方百计为项目排忧解难,成为重点项目推进的“冲击钻”。

青岛市发展改革委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220个市重点建设项目开工率达99.09%,完成投资800.25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78.27%,提前1个月完成“时间过半、投资过半”任务,跑出了项目建设的“青岛速度”,交出了一份满意的“期中考”答卷。

让要素跟着项目走

抓项目就是抓发展,谋项目就是谋未来。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青岛市借鉴广州、深圳、杭州、成都、济南等地重点项目推进管理经验做法,制定出台《青岛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管理办法》,提高项目全流程跟踪服务水平,打造环环相扣的项目推进体系。

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办法》进一步集聚重点项目保障政策,从用地、资金、配套、人才等方面提出系统、明确的8条保障措施,明确了各区市及责任部门(单位)对市重点项目进行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保障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税收等优惠政策。

在土地方面,市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供给根据项目建设时序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予以落实。

在资金方面,鼓励和引导银行贷款、企业债券、创投风投多种形式的资金投向市重点项目。支持市重点项目申报国家、省、市财政专项资金。负有拨付建设资金责任的区(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应按照项目建设进度,依照合同等及时拨付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

在人才方面,可按规定申请租购青岛市人才住房,享受住房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按规定享受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绿色通道服务”。市重点项目所属员工可成建制落入单位集体户,有关部门(单位)提供全程代办服务。

在配套护航方面,加强市重点项目配套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障市重点项目建设和项目建成投产、使用的配套需要。加大对市重点项目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及时查处破坏和扰乱市重点项目建设的行为,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同级重点项目主管部门。

在行政事业性收费、税收方面,对涉及用海的市重点项目,符合减免海域使用金的,海洋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依法予以减免。对市重点项目的新建基建用地,在建期间没有经营收入的,可依法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下一步,青岛市将提前谋划、招引、储备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项目,做好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完善重点项目评价激励机制,确保项目早落地、早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