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评面:破产重整的前提是诚信

2021-07-24 17:43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92686)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海评面 | 破产重整的前提是诚信

特约评论员 宋守山

生活满是歧路,人生已多风雨。不确定的人生之中,不知道什么地方跌倒了,能不能挣扎着爬起来,往前走,还真是未知。孔尚任不是有那么一句唱词嘛,“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世事无常,人世纷纭,接下来的场景往往是四处有人追债,东躲西藏,此后一蹶不振,甚至自挂东南枝者有之,举身赴清池者亦有之。

难道接下来就没有另外的一条路吗?除了以前基于他者的善意或者个体的努力“翻盘”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的道路可走?毕竟如史玉柱般翻身还债的行为也非常人所能及,堪称个案甚至奇迹。所以,日常社会需要一条适应所有公众的道路。

于是,现在出现了第一例个人破产重整案例,此前只有企业有破产,个人破产还未曾得闻。那么,是不是申请破产后就意味着成了一个“新人”,昨日身非今日身,昨日债也非今日债?

其实不然。35岁的梁先生创业失败负债约75万元,法院之所以批准其个人重整计划并终结其个人破产程序,其前提是“重整”,也就是说,法律是充满善意的,破产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还债。梁先生只有35岁,虽然此后能否东山再起尚未可知,但作为一个生命个体,却还有很长的人生路要走。基于破产重组,实现个人债务的偿还,生活回归正常,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障,社会也更加多一份稳定与和谐,这是一种多赢的结局。但这一解决的出现,无论银行还是债权人都肯定梁先生的个人信用,其本人也有积极偿还的意愿和可行的还款规划,最根本的前提是破产者的“诚实而不幸”。

因此,诚信是这个社会最为基本的法则。一方面,社会推崇个人奋斗,鼓励个人创业,但这一切都充满不确定性。另一方面,社会需要和谐稳定。跌倒了,扶一把,则是社会的善意。那么,以个人诚信为基石,出台相关个人破产条例则成为一种可能。深圳的这一司法实践,将是社会和谐稳定、个人努力奋斗的一种有效保障,也为其他地方提供了宝贵经验。

(作者为青岛科技大学传媒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媒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