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动真格!山东明起整顿校外培训机构 拒不整改列入黑名单并取缔

2021-07-29 06:31 大众报业·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118445)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金震

7月28日,省教育厅等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专项整治“证照不全”校外培训机构,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严格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据介绍,本次专项整治时间为期一个月,自2021年7月30日至8月30日。

专项整治“证照不全”机构

关于校外培训的话题,一直是家长群讨论热点,尤其到了暑期这一节点,报班似乎成了不约而同的选择。但社会培训机构水平参差不齐,甚至存在证照不全、夸大宣传、卷钱跑路等乱象,也使得一部分家长怨声载道,对于行业整顿的呼声一直不低。

“双减”意见正式公布之后,在培训机构一石激起千层浪,也引来家长群体的重点关注。多数苦于报班校外培训的家长,对政策投去了支持的目光,希望政策落地真正减轻学生负担。也有家长关注政策具体实施细则,如何满足补弱学生的需求,以及避免一对一家庭辅导等兴起。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山东将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双减”工作,其中一点聚焦在规范校外培训,强化校外培训机构引导、监管、整顿,确保“双减”真正发挥作用。

此次发布的“证照不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通知显示,整治范围为未依法取得相关证照,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的校外培训机构。通知要求,全面摸清校外培训机构底数,逐一建立“证照不全”机构档案,分类登记违规办学、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形成工作台账,做到底清数明。

拒不整改列入黑名单并取缔

“整顿校外培训机构势在必行,减少行业中存在的一系列乱象,真正让培训回归有益补充的定位。”青岛一位学生家长告诉记者。报班的现象其实一点都不鲜见,每年临近暑期的时候,培训班瞄准了家长对成绩的焦虑,铺天盖地宣传引导大家报名。“是否真有补习的必要,还是盲目跟风被推着走,家长的考量可能有所不同,但机构超纲教学、手续不全等乱象,确实应该好好整治一番。”

根据本次专项整顿通知,我省将重点查处无证无照、有照无证机构以“教育咨询”“教育科技”“校外托管”等名义开展非法办学、违规培训行为,责令停止培训活动,并妥善安置学生、清退学费,存在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对无证无照的应立即责令停止培训活动,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取缔;有照无证的应责令停止办学,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拒不整改的列入“黑名单”并取缔。具备办证条件且处于证照办理过程中的机构,不得提前开展教育培训业务,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方可营业。通过多种方式向中小学生及家长开展宣传引导,杜绝学生进入无证机构参训。

整治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通报

“校外培训整个行业一直在进步,大型机构基本走向越来越正规。”一家大型连锁培训机构负责人认为,整体行业水平存在参差不齐,证照手续、教师质量、夸大宣传等乱象,这也是不能回避的一个话题。但总体相比于一些小机构,大型培训机构规范了许多。

在这位机构负责人看来,国家出台“双减”意见背景下,不可避免地影响培训行业,推动着机构调头进行转型,也促使行业更加明晰自己的定位。对于我省进行培训机构整顿,他告诉记者,行业也支持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加快不符合要求的小机构退出,进而真正促进这个行业更正规起来。

根据此次专项整治通知要求,我省将对所辖县(市、区)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建立通报制度,定期将整治情况和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多渠道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对“证照不全”机构形成震慑。此外,市教育局日前发布提示书,提醒在为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缴纳培训费用时,特别警惕无证无照培训机构、警惕超长超期预收费、警惕不公平格式条款,应向培训机构索要以机构名义开具的正规发票,警惕培训机构以收款收据等“白条”替代消费凭证。

教育部:

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从严查处!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17号),面向全国中小学校和教师开展为期九个月的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将聚焦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不同环节开展治理。通过对照自查、检查抽查、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等措施,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机制、查找问题、形成震慑。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要求各地开展自查自改,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对查实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持之以恒抓好师生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整治;梳理查处的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典型案例,建立典型案例库,并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动态更新;结合教育部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各地各校查处的相关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教师剖析原因、对照查摆,引导教师以案明纪、警钟长鸣。

教育部对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等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对相关违规行为的执法处罚力度,按照“从严查处、形成长效”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宣传教育、严格教师管理。 

据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