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诸城市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

2021-08-02 09:26 诸城人力市场阅读 (46605) 扫描到手机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潍坊德丰瑞森劳动保障服务有限公司受诸城市人民法院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原则

劳务派遣制书记员招聘工作,坚持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本科以上及法律专业优先);

5、热爱法院工作,熟悉掌握法律基本知识或具有招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诸城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6)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诸城法院工作的;

(7)其他不宜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诸城人力市场,诸城市繁荣东路繁荣家园商务楼沿街81-12号(和平街与繁荣路交叉路口东150米路北)。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持《2021年诸城市人民法院劳务派遣制书记员招聘报名表》(此表可报名时现场领取填写),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自行打印)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进行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职业水平测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写作、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时间为90分钟。

2、职业水平测试。

主要测试机考,为办公软件操作、文字录入速度及准确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word、excel的应用水平、五笔文字录入速度及准确率,五笔文字录入速度达到80字/分钟、准确率95%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时间为5分钟。

笔试、职业水平测试及面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以上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机考和面试结果综合考量,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四)体检

对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组织进行,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考察对象。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工作经历等方面情况,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被考察人员提供本人及直系亲属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及征信证明。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诸城人力市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聘用及待遇

确定录用人员与潍坊德丰瑞森劳动保障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由诸城市人民法院统一安排工作,统一进行管理,并参照法院原有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和岗位发放工资待遇、工作制服等。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91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后,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绩效考核工资500元/月,缴纳五险,享受法院确定的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工龄补贴待遇。

报名咨询电话:0536-6565050 13176369053(微信同号)。

本简章由潍坊德丰瑞森劳动保障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潍坊德丰瑞森劳动保障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