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问题

2021-08-02 09:26 清廉诸城阅读 (37248) 扫描到手机

近日,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问题,分别是:

桃园区琅古尧社区党委委员、村委会委员、东树山经联社负责人姜瑞文等人多收取村民保险费问题。2019年至2021年,姜瑞文及经联社会计李勋收、出纳姜振宗在代收村民小麦、玉米等农作物保险费时,未按缴费标准分类收取,而是以小麦收费标准一次性收取,多收取村民保险费。2021年6月,姜瑞文、李勋收、姜振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辛兴镇东辛兴社区党委原委员、居委会原委员、西花园经联社原负责人房绍东等人滥发补贴问题。2013年,西花园经联社时任负责人房绍东与时任会计房耀明、出纳房文宪违规将集体土地承包款作为补贴发放。房绍东、房耀明、房文宪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6月,房绍东、房耀明、房文宪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皇华镇寿塔社区党委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后寿塔经联社原负责人丁向富在拆迁过程中谋取私利、拖欠房款问题。2010年,在皇华镇寿塔社区后寿塔村拆迁过程中,丁向富擅自将村内无人居住的两户平房以其亲属名义登记拆迁,置换安置楼房获利,还利用村集体土地建设房屋后换取置换楼房面积据为己有,并长时间拖欠房款。2021年7月,丁向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3起典型问题,暴露出有的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漠视群众利益、甚至以权谋私。全市党员干部必须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增强宗旨意识,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做到心中有民、心中有纪、心中有戒,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站稳人民立场,扎实开展好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扛牢抓实主体责任,坚决向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亮剑,形成持续震慑,以正风肃纪反腐实效取信于民、还利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