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至8月1日“疫情防控”督导,东平通报东平慷乐大药店等16家医药机构

2021-08-02 16:25 齐鲁晚报阅读 (51066) 扫描到手机

2021年8月1日东平县人民政府发布了东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东平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

各定点医药机构:

按照东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指挥部)有关 “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安排,7 月 31 日至 8 月 1 月,县医保局成立三个督查小组,对全县 281 家定点医药机 构“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稽查,主要督查了购药人员 (含店内工作人员) 健康码和疫苗接种信息“双查验”、 医药机 构防疫工作、以及购买“四类药品”信息登记上报等工作。现将 稽查情况予以通报:

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店内环境卫生差、 消杀防疫不到位,进店未开启体温测试,购买发热、咳嗽等四类 药品登记不规范、记录不全、未按时上报等现象(见附件) ,稽 查时已责令问题药店立即整改。

二、下步工作措施

当前,全球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国内多地新增本土 散发病例或聚集性疫情。下一步,各定点医药机构要高度重视, 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本单位重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 担负起疫情防控的社会责任。二是做好本单位员工的教育和培训。三是严格实行进店戴 口罩、测体温、1 米安全隔离线、电子 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双码”查验。四是严格落实购买发 热、咳嗽等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并及时上报。五是做好场所消杀、 通风换气、环境卫生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以上工作措施要严格执行,对不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暂停 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仍拒不整改造成不良影响或引发严重后果 的,反馈主管部门给予暂停营业,直到吊销营业执照,并依法依

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单位整改情况报告于 8 月 2 日下午 4:00 前上报县医保局 信息科,邮箱: dpybxxk@163.com,电话: 2830395。东平县医保局 “疫情防控”实地稽查专项行动问题台账

稽查时间: 2021.7.31--2021.8.1

序号

  定点医药机构名称

           稽查存在的问题

1

东平慷乐大药店

未上进销存系统、购买发热、咳嗽等四类药品未登记 。

2

东平县保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大安山店

购买发热、咳嗽等四类药品登记不规范、记录不全。

3

东平县保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关庙店

购买发热、咳嗽等四类药品登记不规范、记录不全。

4

东平县保元堂医药连锁有限  公司老湖店

进店未开启体温测试,购买发热、咳嗽等四类药品登记 不规范、不及时。

5

东平县保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彭集店

购买发热、咳嗽等四类药品登记不规范、记录不全。

6

东平县保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沙北店

购买发热、咳嗽等四类药品登记不规范、记录不全。

7

东平县保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沙河站店

购买发热、咳嗽等四类药品登记不规范、记录不全。

8

东平县佛山大药店

购买发热、咳嗽等四类药品登记不规范、记录不全。

9

东平县宏仁堂药房

购买发热、咳嗽等四类药品登记不规范、记录不全。

10

东平县康恒大药房

购买发热、咳嗽等四类药品登记不规范、记录不全。

11

东平县鲁康药店

进店未开启体温测试,购买发热、咳嗽等四类药品登记 不规范、不及时。

12

东平县汶河大药房

店内环境卫生差、消杀防疫不到位,购买发热、咳嗽等 四类药品登记不规范、不及时。

13

东平县益康堂大药房

购买发热、咳嗽等四类药品登记不规范、记录不全,店内摆放生活日用品。

14

东平优草堂医药大药房

购买发热、咳嗽等四类药品登记不规范、记录不全。

15

泰安仁康医药服务连锁有限公司佛山街诊 所

购买发热、咳嗽等四类药品登记不规范、记录不全。

16

泰安市百姓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商老庄店

购买发热、咳嗽等四类药品未登记、店内摆放生活日用品。

来源:东平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