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青岛李沧区发布通告:全区医疗机构禁止探视

2021-08-03 22:18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79713)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鑫鑫

8月3日,青岛李沧区卫生健康官微发布关于在全区医疗机构禁止探视的通告。正文如下:

广大居民朋友们:

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为强化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障就诊患者及陪护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根据近期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李沧区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全面执行禁止探视规定。

一、所有到医疗机构就诊患者、家属、陪护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均需正确佩戴口罩,在预检分诊处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含疫苗接种和近14天行程),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核验绿码方可进入;凡是出现黄码、红码的人员要积极配合镇街和有关部门落实管控措施。

二、请患者和陪同人员务必配合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不得隐瞒近期有国家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疑似患者接触史等。医疗机构严格落实“一医一患一诊室”。患者候诊、缴费、检查等过程中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

三、凡是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臭(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患者,请就近到设有发热门诊的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青岛市中心医院北部院区(青岛市胸科医院)、李沧区中心医院就诊,未规范设置发热门诊的其他医疗机构,不能接诊上述可疑新冠肺炎症状的患者。

四、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入院前应提供24小时内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陪护人员必须为无发热、14天内未出青岛市、无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者,且要做到“一患一卡一证”。住院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患者住院期间一律谢绝探视,提倡电话及微信视频、语音等方式进行慰问。

五、提倡住院无陪护。如患者确需陪护,须经院方审核同意,实行“一患一陪护”。固定陪护人员,住院期间原上则不得更换陪护,如确需更换的,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患者及陪护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严格执行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不外出等相关防控措施。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离开医院,不得串访其他病房,减少不必要的走动,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及健康监测。

六、各医疗机构要制定本单位禁止探视规定,在各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安排值班人员24小时轮流值守,并严禁外卖快递人员进入院区内部送货、配餐。

为了保护您自身和住院患者的身体健康,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因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青岛李沧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2日